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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财务报账时间及报账流程的通知

作者:青大校综字〔2012〕27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27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报账行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报账业务,提高财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争取各级财政更多的支持。由校计划财务处牵头,在校内一定层面进行调研,并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多次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本通知要点内容,现通知如下:请各位教职工按规定的时间及流程办理报账手续。

一、报账时间:

每月3—28日的星期一下午,星期二、星期四全天,星期五上午。

二、经费报账流程

1、部门经费报账流程:见财务报账流程

2、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流程:见财务报账流程

3、专项经费报账流程:见财务报账流程

4、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流程:见财务报账流程

5、科研经费报账流程:见财务报账流程

三、经费报销凭证的填写及审批手续

1、部门经费:部门经费指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授权部门管理使用的经费。发生报账业务时,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发生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实填写“青海大学部门经费报销凭证”(见表格下载),并按照附件1“青海大学部门经费报账流程图”办理审批手续。

2、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指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管理的校内专项经费和各级财政下达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项目经费。发生报账业务时,经办人根据经济业务发生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实填写“青海大学专项经费报销凭证”(见表格下载)。专项经费报账请按照附件3“青海大学专项经费报账流程图”办理审批手续。

3、科研经费:科研经费指学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报账人根据科研业务发生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实填写“青海大学科研经费报销凭证”(见表格下载)。科研经费报账请按照附件5“青海大学科研经费报账流程图”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