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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缴纳学费、公寓费须知

作者:计财处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02

新生缴纳学费、公寓费须知

一、学费标准:根据青海省计委、财政厅、教育厅青计价格(2001)651号文件及青发改物价(2004)414号文件精神执行。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公示。

二、公寓费收费标准: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标准按青海省发改委审批的标准执行。公寓按不同房型600—1200元不等,由学校按班级统一安排,按学年收取。

三、   缴纳学费、公寓费注意事项:

1、为保障您入学时的财产安全,我们为您制作了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您今后在校期间学费、公寓费的缴纳及发放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余款的退还等都将通过此银行卡办理,所以请您一定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并设置好自己的密码。

2、为了不影响您来校报到及时注册和顺利办理其他事项,请一定将需要缴纳的学费、公寓费在报到前10日内足额存入学校为您办理的银行卡中【存入金额=本人所学专业应缴纳的学费+1200元(注:1200元是暂存的公寓费)】。我们委托银行代扣,确认你缴款后为你开据缴费收据,报到时领取,并依此做为注册依据。

3、学费、公寓费不收取现金,其他项目可备少量现金缴纳。

 

青海大学计划财务处